最新訊息
首頁 > 最新訊息 > 遺產及贈與稅
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
2025/02/05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4/2/5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,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%以上時,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。

該局說明,贈與日在11411日以後者,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:

1.2,811萬元以下者,課徵10

2.超過2,811萬元至5,621萬元者,課徵2811,000元,加超過2,811萬元部分之15

3.超過5,621萬元者,課徵7026,000元,加超過5,621萬元部分之20

單位:新臺幣元

課稅贈與淨額

稅率

累進差額

28,110,000以下

10

-

28,110,001~56,210,000

15

1,405,500

56,210,001以上

20

4,216,000

本年度課稅贈與淨額×稅率-累進差額

^ TOP